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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法規FAQ

 

法律是對人民的保障,在教育上的諸多規範,主要是為了保護我們的權益,當然,也就有應盡的義務。

01

兒童與少年的保護措施有哪些規範?   → 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

 

此法之「保護措施」規範兒童及少年不得從事下列行為:
一、吸菸、飲酒、嚼檳榔。
二、施用毒品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。
三、觀看、閱覽、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、血腥、色情、猥褻、賭博之出版品、圖畫、錄影節目帶、影片、光碟、磁片、電子訊號、遊戲
  軟體、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。
四、在道路上競駛、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。
五、超過合理時間持續使用電子類產品,致有害身心健康。父母、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,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。

 

02

禁止體罰的法規是出自於? → 教育基本法


教育權之主體:人民
教育實施原則:有教無類、因材施教
教育實施方法:人文精神及科學方法
教育應致力於:開發個人潛能,培養群性,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
負協助達到教育目的之責任者:國家、教育機構、教師、父母
國家保障: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(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,造成身心之侵害)

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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